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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养犬条例7月1日施行,违者最高可罚50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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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迁养犬条例7月1日施行,违者最高可罚5000元

宿迁养犬条例7月1日施行,违者最高可罚5000元

扬子晚报(yángziwǎnbào)网6月(yuè)25日(rì)讯(记者 陈勇)6月25日,宿迁市召开《宿迁市养犬管理条例》专题新闻发布会,市公安局、司法局、农业农村局、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(fùzérén)出席,解读条例核心内容并回应社会关切。该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,标志着宿迁养犬管理迈入法治化、规范化新阶段(jiēduàn)。 市公安局(gōngānjú)副局长杜鹏介绍,条例历经10个月(yuè)起草修订,以“全生命周期管理”为核心理念,构建养犬登记、免疫、经营、收容等闭环体系(tǐxì)。条例明确六大亮点,包括(bāokuò)实现全市域覆盖、细化部门职责、平衡养犬人与公众权益、创设吊销登记证、没收犬只等。 针对养犬登记,宿迁市已上线智慧(zhìhuì)管理系统,市民可通过“宿心办”APP线上申请,线下选择(xuǎnzé)83个免疫点办理犬牌。条例还划定大型犬标准(体高超60厘米、体长(tǐzhǎng)超100厘米)及(jí)36种烈性犬名录,重点管理区内禁养,违者将面临罚款及犬只没收。 市(shì)司法局副局长邱耀久指出,条例设置阶梯式处罚措施,对未免疫、超量饲养、公共区域遛(liú)犬(quǎn)等行为,先责令整改,逾期不改再处罚。例如,重点管理区饲养烈性犬最高罚2000元并没收犬只;未按时(ànshí)接种狂犬(kuángquǎn)疫苗又逾期不改,最高可罚5000元;未清理犬粪拒不改正者罚200元。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银燕表示,全市设83个官方授权免疫点,城区44个、乡镇39个,提供免费国产狂犬疫苗(yìmiáo)(yìmiáo)接种。免疫后发放统一制式《犬类免疫证》,遗失可补办。农业农村部门将联合(liánhé)社区开展集中免疫,并严管疫苗冷链运输,确保(quèbǎo)防疫安全。 市城管局副局长许彬强调,针对(duì)流动售犬、犬粪污染等(děng)顽疾,将采用“智慧监控+错时执法”模式:通过城市监控平台实时预警,重点区域定点值守,并对违规者采取(cǎiqǔ)罚款、暂扣物品等措施。市民(shìmín)可通过“市民城管通”或12345举报,共同维护城市环境。 记者在发布会现场还了解(liǎojiě)到,条例(tiáolì)作为地方性法规,效力高于此前行政规范性文件,且处罚权限更严、覆盖范围更广。医院、学校、商场等18类场所设置禁入标识(biāozhì)的,禁入犬(quǎn)只。另外,遛犬需佩戴犬牌、系两米内牵引绳,并在人员密集区采取收紧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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