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民随笔丨“让座”岂能变生意
新民随笔丨“让座”岂能变生意
新民随笔丨“让座”岂能变生意
早高峰的(de)地铁,谁不想一上车就舒舒服服地有(dìyǒu)个座位?嘿,有些人啊,脑袋一转就动起了歪心思(xīnsī),搞起了“5元占座”的买卖。更离谱的是,还推出了“包月套餐”,一个月50元,这是把公共资源(gōnggòngzīyuán)当成自家的“聚宝盆”,使劲儿薅羊毛!上海地铁运营方(fāng)对此表示坚决反对。
今年年初(jīnniánniánchū),一则“早高峰地铁卖座位”的(de)新闻闹得沸沸扬扬(fèifèiyángyáng)。等(děng)警方一查,原来这“5元卖座”是自导自演的一出“闹剧”。谁能想到,这当初自编自演的“戏码”,现在还真成了某些人(rén)眼里的“商机”。有人认为,既然相关法律法规没(méi)明确禁止地铁“有偿让座”,按照“法无禁止即(jí)自由”的原则,“有偿让座”好像还有那么点合理性。但“有偿让座”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,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。
“有偿让座”和占用(zhànyòng)公共车位(chēwèi)、公共绿地,本质上没啥两样,只是程度不同罢了。一旦公共资源变成了能买卖的(de)“商品”,这看似聪明的“小把戏”,占到便宜的其实是那些不劳而获、像“黄牛”一样的人,真正受到伤害的,是所有遵守规则(zūnshǒuguīzé)、渴望公平的乘客。
地铁作为公共交通资源,它的(de)存在就是为了满足广大(guǎngdà)乘客的出行需求,可不是谁想怎么(zěnme)处置(chǔzhì)就怎么处置的私有财产。地铁或者相关主管部门,得赶紧完善规章制度,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基础上,把针对地铁占座收费这类行为(xíngwéi)的禁止性规定和处罚措施进一步明确、细化,让管理更有依据。
同时,地(dì)铁方面(fāngmiàn)也得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,加强巡查,完善监控设施,对那些不文明的乘车行为,该劝阻就劝阻,该制止就制止。可千万别再让这种“有偿让座”的闹剧在地铁上重演(chóngyǎn)了(le),让地铁回归它原本的公共属性,让每一位(yīwèi)乘客都能在公平、有序的环境里舒舒服服地出行。
来源:新民晚报(xīnmínwǎnbào) 作者:方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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